关于进口设备是否需要检验、设备3C认证的相关问题

2016-05-23

如果该设备为全新设备,不需办理检验手续;如果该设备为旧设备,则属于法检商品,需办理检验手续。可查询质检总局2014145号公告,或致电东莞检验检疫局机电与消费品安全监管科(电话:0769-22802649)咨询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详细要求。

若产品不在3C认证范围内,不需要提供3C证明,如在3C认证范围内,则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质检总局117号令)须提供相关3C证明;若符合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则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无需办理和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等有关规定,申请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CE认证是欧盟方面的,进口产品可不提供相关证明。

   如有关于3C方面的认证,可咨询东莞检验检疫局认证监管科(电话:0769-22802690)